新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商標注冊人申請商標注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于商標注冊人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別標識!蹦敲,今天將為大家具體介紹下有關商標使用者所具備的具體義務:
第一,不得擅自改變注冊商標。我國《商標法》第44條規定了商標注冊人不得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渡虡朔ā返22條規定:“注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志的,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弊孕懈淖冏陨虡说臉酥静⒏淖兒蟮纳虡巳园醋陨虡耸褂玫,是被法律禁止的行為。
第二,不得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渡虡朔ā返44條規定,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
第三,不得自行轉讓注冊商標。商標權是由國家主管機關依法定程序核準授予的特殊民書權利,轉讓的主體、轉讓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的桂東。注冊商標轉讓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就注冊商標的轉讓通過協商達成一致,并通過商標主管機關核準。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法》第44條規定,“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
第四,必須使用注冊商標。商標的使用,包括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之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及其他商業活動中!渡虡朔ā返44條規定,“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注冊商標由商標局撤銷其商標注冊!渡虡朔▽嵤l例》第39條第2款規定,對注冊商標連續3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企業名稱與注冊商標在法律保護上有諸多相同之處,二者都是運用于生產經營活動的區別標志,都是通過法律賦予專用權的辦法達到保證商品和服務的質量、維護企業信譽、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目的。
公司營業執照轉讓多少錢? 很多公司因為各種問題導致公司盈利下降,所以不得不注銷或者轉讓公司,那么就涉及到營業執照轉讓或者注銷的問題,不同的行業公司營業執照也不一樣,轉讓流程也不一樣,根據其公司業務和規模等綜合因素,營業執照轉讓價格也是難以估計的,但是有個統一規范! ∽兏鼱I業執照,工商部門只收取一個工本費! ∪绻犝f"還要收取的是按注冊資金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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